第24048609图形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部分驳回复审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4048609号【木器制作; 印刷; 空气净化; 纺织品化学处理; 服装制作; 废物处理(变形); 材料处理信息; 水处理; 金属处理; 能源生产; 】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部分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
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5063855号【印刷; 平版印刷; 丝网印刷; 胶印; 图样印刷; 照相印刷; 分色;】“双华SHUANG HUA及图”商标
第12395094号【金属处理; 打磨; 磁化; 纺织品精加工; 吹制玻璃器皿; 废物和垃圾的回收; 研磨; 金属铸造; 铁器加工; 定做材料装配(替他人); 】“S”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二)不构成同一种或者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经申请人实际使用,该商标与申请人已形成对应关系。经查询,类似本案情况的商标均予以初审公告。综上,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申请商标使用和宣传推广资料;申请人关联公司业务往来合同、发票等。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在视觉效果等方面尚可区分,不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第24048609图形商标:
申请/注册号:24048609 商标申请日期:2017-05-10 国际分类:40类 材料加工
初审公告日期:2018-11-27 注册公告日期:2019-02-28 专用权期限:2019-02-28至2029-02-27
申请人:浙江比华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木器制作(4004)、印刷(4011)、空气净化(4013)、纺织品化学处理(4003)、服装制作(4010)、废物处理(变形)(4012)、材料处理信息(4001)、水处理(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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