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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图书城”商标注册驳回评审案例分析

“博尔图书城”商标注册驳回评审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4833301号“博尔图书城”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为申请人独创,具有显著性,与商标局引证的第6227736号“博尔外语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6957733号“博尔特大酒店 BOLT HOTEL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7678752号“蓉博尔”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不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综上,请求对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教育等全部复审服务与引证商标一、二、三核定使用的学校(教育)等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的主要认读部分“博尔”与引证商标一的主要认读部分“博尔”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同,与引证商标二主要认读的汉字部分“博尔特”、引证商标三“蓉博尔”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4833301号“博尔图书城”商标

博尔图书城 

申请/注册号:24833301 商标申请日期:2017-06-16 国际分类:41类 教育娱乐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

申请人:翁伯钦 

商品/服务项目:健身俱乐部(健身和体能训练)(4105)、电子书籍和杂志的在线出版(4104)、教育(4101)、培训(4101)、安排和组织培训班(4102)、组织表演(演出)(4102)、书籍出版(4104)、广播和电视节目制作(4105)、组织文化或教育展览(4102)、文字出版(广告宣传文本除外)(4104)

博尔图书城 

申请/注册号:24833301 商标申请日期:2017-06-16 国际分类:35类 广告销售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

申请人:翁伯钦  

商品/服务项目:为消费者提供商业信息和建议(消费者建议机构)(3502)、市场营销(3503)、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3503)、替他人推销(3503)、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3501)、提供商业和商务联系信息(3502)、网站流量优化(3506)、通过网站提供商业信息(3502)、商业中介服务(3502)、广告(3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