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宏立至信贝艾思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宏立至信HONGLIZHIXIN及图”商标注册驳回复审案例
原申请人河北宏立至信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因第25254646号“宏立至信HONGLIZHIXIN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在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审理期间,申请商标经商标局核准已转让予重庆宏立至信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即本案申请人)。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具有独创性和显著性,并经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其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6043097号“DAYOU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在先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作品登记证书复印件、荣誉材料、宣传使用材料等作为主要证据。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第25254646号“宏立至信HONGLIZHIXIN及图”商标:
申请/注册号:25254646 商标申请日期:2017-07-11 国际分类:12类 运输工具
初审公告日期:2018-10-27 注册公告日期:2019-01-28 专用权期限:2019-01-28至2029-01-27
申请人:重庆宏立至信贝艾思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陆地车辆马达(1202)、汽车(1202)、汽车车身(1202)、陆地车辆变速箱(1202)、运载工具座椅套(1211)、运载工具用座椅(1211)、运载工具座椅头靠(1211)、运载工具座椅用安全带(1211)、儿童安全座(运载工具用)(1211)、运载工具用盖罩(成形)(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