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促进自主创新、发展自主品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展商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皖政〔2010〕79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推动商标战略与经济工作深度融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积极营造有利于商标培育发展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加快形成“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社会支持”的商标发展机制,切实提高商标注册、运用、保护、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为加快铜陵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市建设、促进全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在全市建立较为完善的商标培育、发展、注册、使用和保护的工作机制,市场主体商标意识和运用商标的能力显著增强,企业创新成果和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商标品牌,商标战略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全市注册商标新增1000件,总数达200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新增2件,总数达2件;中国驰名商标新增3件,总数达6件;安徽省著名商标新增25件,总数达57件;铜陵市知名商标新增100件,总数达200件;国际注册商标数量与我市的对外贸易地位相适应,拥有自主商标的出口产品和服务占对外贸易份额大幅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商标品牌建设。
着力加强我市优势产业商标品牌建设,加快形成商标品牌集群,提升整体市场竞争能力。
传统优势产业。重点支持铜及铜材深加工产业、化工产业、电子信息产业、水泥熟料产业实施商标战略,形成以原材料深加工为核心、在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商标品牌集群。
战略性新兴产业。以节能环保、特色新材料、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业等增长潜力较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支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转化,提升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
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服务、文化、旅游、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商标,对服务业领军企业实施商标战略重点跟踪指导,引导企业推行连锁化、品牌化经营,创新服务产品,促进规模经营,提高竞争能力。
现代农业。深入开展“商标富农”工作,加强对农民、农村经济组织和涉农企业的商标法律宣传,积极引导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建立严格的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标准和授权使用制度,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情况的检查,维护地理标志产品市场信誉。以铜陵白姜、铜陵凤丹产业为重点,扶持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充分发挥商标在农业现代化、产业化、规模化中的作用。
(二)大力建设专业商标品牌基地。
大力推进区域性品牌建设,以产业特色明显、集中程度较高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官山区为主体,建设铜及铜材深加工、化工产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积极申报专业商标品牌基地认定和规范管理工作制度。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和龙头企业共同协作,推广使用专业商标品牌基地标识,发展集体商标,进一步提高商标品牌资源集聚度,放大品牌集群效应,凸显区域品牌,打造产业系列品牌。
(三)加快商标品牌国际化建设步伐。
以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为重点,推动企业积极进行商标国际注册。支持铜陵有色集团、铜化集团等大型骨干企业的品牌国际化建设,加快其商品和服务向海外市场拓展。引导和鼓励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商标品牌,逐步提高自主商标商品和服务出口比例。建立商标海外注册和维权机制,畅通海外维权投诉和救助渠道,指导、帮助企业积极应对海外商标纠纷。
(四)加强商标权利保护。
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为核心,以全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为重点,将商标权保护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打击严重侵权、群体性侵权以及大规模假冒等商标侵权行为。加强商标代理组织和代理人的行政监督管理,建立商标代理组织和代理人信用记录、信用等级评价、失信惩戒等监管制度。落实商标印制管理责任制,规范商标印制行为。制定会展商标保护机制,切实做好国内外大型会展期间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探索在网络等新兴市场中建立有效的商标维权保护制度。
加强商标案件执法协作。建立工商部门与科技、经济和信息化、文广新、海关、质监等行政机关的联系协调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情况交流和案件通报制度,形成统一协调的商标行政保护体制。加强商标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严格执行对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程序,规范案件移送工作制度,有效打击和遏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犯罪行为。充分利用“华东六省一市”、“中部六省”等区域商标合作组织和平台,促进区域联合执法,开展跨区域商标维权打假行动,为自主品牌开拓市场提供有力支持。指导企业依法规范使用商标,提升企业商标自律意识,有效减少商标权利人之间权利纠纷和诉讼,依法保护利用商标合法经营行为。
(五)加强商标无形资产管理。
引导企业在改制改组和组建企业集团时,将商标无形资产的运作和企业有形资产的重组结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将国有企业的商标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围,防止企业在经营、转让过程中商标资产的流失。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实施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筹研究制定商标战略实施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商标战略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考核商标战略实施情况。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商标战略。
(二)加大支持力度。
1.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市政府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安徽省著名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市政府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铜陵市知名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市政府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每件新申请注册并核准的商标市政府给予1000元补贴,其中:对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申请农产品商标注册并核准的,每件给予2000元补贴;对服务业申请服务商标注册并核准的,每件给予2000元补贴;对经核准注册的集体、证明商标,市政府一次性给予每件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管理组织实施奖励,所需经费在市级年度预算安排中统筹考虑;对中小企业进行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的,列入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范围,给予注册费用补贴;在市级年度预算安排中,适当增加商标战略宣传培训、专业指导、重大商标案件和专项执法行动等有关经费。
对同一件商标不同级别的重复认定,按最高标准扣除已奖补数额奖励,不进行重复奖励。
对已取得商标认定且财政部门已进行奖励的商标注册人,同一商标认定期满后重新同级认定的,不再进行奖励。
2.县、区政府要对商标培育和管理工作给予支持,进一步制定奖励和扶持政策。对新认定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新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企业法人、团体、协会等组织,以及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管理组织要予以适当奖励;对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农产品商标注册费用要给予适当补贴。
3.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的商品和服务,符合政府采tl.ah02.cn购规定的,予以优先采购;以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字号的,冠“安徽”行政区划不受注册资本、行业、组织形式的限制;驰名商标企业免于年检;驰名商标、著名、知名商标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各种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计入管理费用。
4.加快商标评估机构、商标交易市场和商标信息交流平台建设。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工作经费交给市工商局管理,用于支持企业采取商标权投资入股、质押融资、转让、许可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将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纳入市政府考核金融机构的指标体系,促进商标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及社会资金,加大商标资源开发利用力度。
5.对驰名商标、著名、知名商标企业在有关资源要素保障方面予以优先扶持,在技术改造和引进、科研立项、项目审批、财政贴息等方面给予倾斜。优先帮助驰名商标、著名、知名商标企业申请国家各类政策性基金。
6.支持商标注册企业申请联合商标和防御性商标,强化商标权利的自我保护意识。完善商标侵权行为有奖举报制度,构建对商标侵权行为的社会监督网络。
(三)组织专业培训。
加快建立健全政府推动、部门主导、企业参与和社会支持的培训机制,切实提高商标战略实施主体的商标业务素质;加大商标专业知识和商标实施战略人才力度,由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和市国资委每年组织对国有企业、外贸企业和其他各类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加快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市委党校、行政学院要把商标法律法规纳入培训内容,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商标品牌意识和专业知识;各类企业要加强商标专业知识和人才培训工作。
(四)加强宣传普及。
制定实施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开辟专栏、刊登公益广告、知识竞赛、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商标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对驰名商标、著名、知名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宣传推介,市内媒体在费用上应给予适当优惠。加大商标普法教育力度,在中小学开展树立商标意识的宣传活动,支持高等院校有关专业开设商标课程,开展商标战略研究。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对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曝光力度,大力弘扬以诚实守信为荣、假冒欺诈为耻的商业道德观念,营造实施商标战略的浓厚社会氛围。
附件:铜陵市实施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