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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商标专用权被侵权,怎么维权?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怎么维权呢?

1、收集证据

证据是决定案件结果的重要因素,权利人对侵权证据收集的是否全面充分,直接关系到最终的事实认定和裁判结果,起到切实维护商标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作用。因此,收集证据是提出商标诉讼前重要的一步。

首先,应提供证据证明商标权归属的权属证据。

其次,诉讼所需要的证据,除了被告的促销宣传材料、产品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等侵权证据外,作为提出诉讼主张赔偿的原告,还要提交损害赔偿证据及有关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这将决定最后的赔偿金额。

为了确定侵权人和诉讼的管辖机关,原告还要提供侵权人确切的名称、地址、经营范围等有关侵权人情况的证据。有关侵权人情况的证据,都是提出诉讼的基本证据,因此这些方面的证据要注意收集。

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收集的证据内容及取证手段应合法,而为了确保证据的证明力,还要注意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和一致性,各个证据之间要有某种客观的联系,相互印证。

由于商标诉讼案件的专业性较强,专业的代理机构具有丰富的商标法律知识和诉讼经验,取证范围更加广泛精准,取得的证据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具有较高的可信度。

2、制作起诉书

起诉书同证据一样,是直接影响案件进程的直接因素,因此也不可忽视。

起诉书作为一种法律文书,其格式与内容都有严格的要求,案件性质、文书种类、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等等都要一一填写清楚,在内容上,要以事实为根据,以具体法律条款为准绳,体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的精神,诉讼请求要写得明确详尽、言简意赅。另外,起诉书的制作还要注意将事实和语气有效地结合在一起,这样有利于案件的顺利进行。

3、诉前保护措施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五条和第六十六条规定,权利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证据保全和诉前临时措施,避免发生证据灭失,或因商标被侵权而造成的难以弥补的损害,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想要申请诉前临时措施,申请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且该行为如果不能及时制止,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将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如果无法提供证据或证据不足,那么将无法申请诉前临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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