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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梦鸟及图”商标注册驳回复审案例分析

“圆梦鸟及图”商标注册驳回复审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3840842号“圆梦鸟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由中文“圆梦鸟”和对应拼音“YUANMENGNIAO”及图构成,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8299664号“JOHN.PARROTT及图”商标、第21683469号图形商标在整体外观、呼叫等方面具有较大差异,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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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第23840842号“圆梦鸟及图”商标

申请/注册号:23840842 商标申请日期:2017-04-28 国际分类:25类 服装鞋帽

初审公告日期:2018-10-27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

申请人:杨志银

商品/服务项目:袜裤(2509)、长袜(2509)、袜套(2509)、腰带(2512)、鞋(2507)、袜(2509)、手套(服装)(2510)、围巾(2511)、帽(2508)、短袜(2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