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联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UniBDP”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4147046号“UniBDP”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1、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决定所引证的国际注册第1354843号“UNIBAP”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在读音、含义、整体外观等方面差异明显,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2、申请商标经申请人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具备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并已与申请人形成唯一对应关系。综上,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商标使用证据及相关证据。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已录制的计算机程序、计算机等全部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与计算机配套使用的预录制的数据载体商品属于类似商品。申请商标“UniBDP”与引证商标“UNIBAP”字母组合相近,相关公众施以一般注意力不易区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同时使用在上述类似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所指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使用已与其形成对应关系,并足以与引证商标相区分。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4147046号“UniBDP”商标
申请/注册号:24147046 商标申请日期:2017-05-16 国际分类:9类 科学仪器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
申请人:深圳市联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监视程序(计算机程序)(0901)、计算机游戏软件(0901)、已录制的计算机程序(0901)、中央处理器(CPU)(0901)、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0901)、监视器(计算机硬件)(0901)、计算机外围设备(0901)、计算机(0901)、电子出版物(可下载)(0901)、计算机软件(已录制)(0901)